《中小学电教》
安徽芜湖市教育局印发《芜湖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作为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清单共有12项,包括“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等12项行为被列入“负面清单”。
清单适用范围为该市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学校、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少年宫以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该清单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行为具有规范意义和作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12项“负面清单”指向清晰、内容明确,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未备课、无教案上课,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参与赌博活动。”该“负面清单”针对性、警示性也很强,如:“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负面清单”还将其他有违师德的行为也予以列入。如:”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