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中小学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以“六项活动”为抓手,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构建良好的家庭、学校协同共育机制。
通知要求,各校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推广《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等;
开展家长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建立家长学校,确保建校率达到100%,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建立家庭教育专家教师服务团队,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学校和社区的家庭教育,并开展分级培训;
开展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推广,择优推荐上报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家庭教育案例;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校创建,自治区教育厅每年评选20所自治区级示范校并公示授牌。
此外,通知还要求学校开展一次家访活动,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家访活动,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有困难学生等需要重点关注进行入户实地家访,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防止学生辍学。
从今年起,自治区将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市、县(区)教育督导范围,并将进行定期通报。
来 源:银川发布客户端
编 辑:孙 静
责 编:扈 斌
审 核:张 伟
【来源:文明银川】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