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6月23日
云南省教育厅印发
普通中小学2021-2022学年教学年表
第一学期
< p>学生2021年8月23日报名最迟2022年1月22日放假结束
第二学期
学生将于2022年2月20日注册
不迟于7月2022年16月16日放假
p>毕业生可在高考结束时放假。
《通知》要求
各学校在各地需要
所有课程和全课时
定期安排假期时间、日常工作和休息时间
控制考试次数
三年级除外
中小学及教师严禁入内
p>周末、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s
组织学生上学或开展线上教学活动
寄宿学校
原则上不调整周末和周末时间。
每个教学周期不得超过两周。
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10天。
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天
资料图德宏龙川阿昌族幸福小学杨政?
p>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日历的通知
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体作用定位,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国家课程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水平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我省实际情况,《2021-2022学年普通学《中小学教学日历》(以下简称教学日历)已根据国家课程设计计划(以下简称教学日历)制定,现印发给你们,有关要求如下:通知如下:/p>
1。各地学校要全面落实“五管”要求,以教学年历为依据,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定教学计划,规范放假时间、日常作息安排,控制考试次数。除允许高三学生在周六(不含国家统一放假和统一休息的周六)组织免费教学活动外,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周末、寒假、寒假等活动。任何原因的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学校或网上开展任何类型的教学活动。
2.寄宿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每周休息时间。确需调整的,必须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调整双休时间的寄宿学校,每个教学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10天,休息时间不得少于4天。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严格执行教学年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任务,纳入学校开学检查和定期教学检查。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学日历、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作息时间、作业等执行情况的监督和通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早日开学,无故推迟假期,有效??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各市、市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普通中小学2021-2022学年教学日程安排。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调整和重新公告,并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如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各种重大自然灾害、传染病暴发等,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或遇到重大国内外活动 可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同时向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当地法定节假日时间合理调整寒暑假时间,在学校流动时间仍不能弥补教学时间的前提下,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教学时间。同时,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解释清楚。描述。
5.如有特殊情况,我们会另行通知。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网站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