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文章摘要:目的 分析《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实施以来中国学校校医队伍建设现状,为引发对中小学校医管理制度的思考提供依据。方法 在中国东、中、西部选择有代表性的省份(江苏、山东、江西、河北、青海、陕西),通过定量研究和定性访谈进行混合方法研究。结果 具有医学背景的校医占比为33.64%,部分校医(31.6%)尚未落实编制。校医在学校中地位较低,在收入、奖金分配、评优等方面较一线教师差距大,校医工资水平远低于教育行业和社会卫生保障福利业工资水平,有些地区甚至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薪酬水平呈现地域间不平衡,东部地区薪酬水平较高,中西部除个别地区,整体薪酬水平低。医学背景校医与非医学背景校医在最高学历、年收入水平、工作性质、是否在编、职业发展机会、收入满意度、福利待遇满意度和培训满意度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10.73,26.64,313.44,14.13,29.14,13.22,12.97,19.44,P值均<0.05)。结论 需充分重视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将学校卫生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划分校医管理主体,规范校医务室工作办法,畅通校医人事薪酬及职称晋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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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6835/j.cnki.1000-9817.2021.12.034
论文分类号:G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