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今日(2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全省中小学3月1日统一开学,全省高校3月4日起陆续开学,持续到3月15日。
根据要求,辽宁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开学方案须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各高校开学方案须先经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报请省委教育工委审批后实施。各市教育工委指导属地高校避峰错时开学。各高校开学返校要避开春运高峰,防止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叠加,要错时安排各年级学生返校,避免人员聚集。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宣传教育等各环节措施,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批次和时间。各校要全面排查安全设施,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及全面消杀等工作。开学后进校人员一律扫健康码、测体温,如开学前学校所在城市出现疫情,要做好延期开学准备,及时启动线上教学预案。同时,要做好健康状况排查,在开学前做好师生员工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重点关注有无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情况,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无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确保师生员工调查全覆盖无遗漏。
记者 刘洋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李铭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