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2日讯 据厦视新闻报道 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正式实施,新标准具体要求了哪些内容,实施情况如何?一起去看看。
此次实施的新标准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都纳入了管理。新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小学五、六年级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课业簿册的图案、文字印刷应清晰完整,没有明显污迹。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
厦门市民立小学副校长 沈铭:每一周我们的后勤管理部门会跟电教维修的技师进行设备的检修,保证我们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我们也进行家校配合,每学期定期对学生的视力进行检测。
此外,标准还要求,学龄前儿童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教辅材料和学习用杂志的纸张、字体、字号要求与教科书一致。
厦门市新华书店厦禾教育书店店长 林伟玉:新华书店的进货渠道,从图书的品质到排版、印刷、字体、字号这几个方面,我们都是有经过严格把关,能起到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保护的一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