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电教》
一、引言
二、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领导体制
(二)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基本手段
(三)中小学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三、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功能分析
(一)作为一种教育教学任务分解单位的编制
(二)作为一种政府人事管理手段的编制
(三)作为一种政府财政拨款单位的编制
(四)作为一种政府权力监督手段的编制
四、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中的制度性障碍
(一)以校为单位的教师人事管理限制了编制跨校统筹
(二)总量控制原则限制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三)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附属性忽略了教师职业的独特性
(四)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机制制约了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增加
(五)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度的弹性空间降低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五、法制化是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问题的重要手段
六、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法制化的具体建议
(一)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及核定程序的制定权之分配
(二)授权县级人民政府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
(三)改革中小学教师人事聘用关系的学校属性
(四)中小学教师编制单列管理
(五)构建责任明晰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体系
(六)建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监督体系
文章摘要: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制度供给有效性不足。编制在教学任务分解、教师人事管理、财政拨款核算和人事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功能。以校为单位的教师人事管理、编制管理总量控制、财政事权与支出能力不匹配、编制制度自身的弹性空间等要素是中小学编制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在法律上确定不同主体在编制标准制定、数量核定、配置与监督中的职责与权力是化解中小学教师编制问题的有效手段。具体措施包括:由中央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编制标准并定期调整;实质上授权县级政府自主核定编制;以县为单位统筹教师人事管理;教师编制单列管理;构建责任明晰的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建立由民众监督、人大监督与上级政府监督等构成的编制监督体系。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3397/j.cnki.fef.2022.01.006
论文分类号:G635.1